供稿部门: 发布时间:2014-10-30 00:00:00
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度预算批复的通知》(闽教财〔2014〕3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学院主要职责
福建警察学院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公安、司法学历教育,加强公安、司法学科体系建设,开展公安、司法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组织实施公安民警在职培训。
二、学院基本情况
福建警察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公安和司法人民警察以及公共安全保卫专业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是福建省唯一的公安高等学府。学院由省公安厅主管,办学行为接受省教育厅的管理和监督。学院开设9个本科专业,截止2013年9月在校生人数为2796人,年培训在职民警6000人。学院属财政核拨单位,列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在职人数为316人,离退休人数为114人。
三、学院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福建警察学院的主要任务是:围绕“打基础、抓整改、提质量、促发展”十二字做文章,坚持以通过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夯实基础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解决办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实现学院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
二是以通过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为目标,全力推进教学改革、建设和发展。
三是以破解发展难题为切入点,进一步增强各项服务保障能力。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学院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4年,收入预算为8,687.3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054.33万元,财政代管资金拨款1,461.00元,上年单位结转3,172.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687.3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77.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27.97万元,公用支出649.35万元,项目支出4,633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4,054.33万元,主要支出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2,177.0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医疗保险等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27.9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649.35万元。主要用于学院日常所需的办公经费、水电费、修缮、设备购置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1.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28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预算安排6.28万元。主要用于学院组团赴台湾开展警务学术交流。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预算安排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我院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交通、用餐、住宿等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4年预算安排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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