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部门: 发布时间:2013-09-28 00:00:00
根据福建警察学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9月16日上午,警院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调研指导河北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所作的题为《充分调动干部和群众积极性,保证教育实践活动善做善成》的重要讲话和学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会议由省公安厅副厅长、学院党委书记张建生主持,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及中层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学习由院组织部长何继芳同志导读。
会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学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学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总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目标要求。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调研指导河北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重要讲话,进一步领会了“两个务必”的深邃思想,增强了在思想和行动上提高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会上,副厅长、院党委书记张建生指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原汁原味学、联系部门实际学,要克服“与己无关”、“老一套”的思想,保质保量完成规定动作。他强调:学习阶段,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10次,专题讨论不少于3次,支部要开展“六个一”活动;要明确 “知”促“行”,“行”促“知”、知行合一的道理,把学习与立说立改结合 起来;要贯彻和体现整风精神,把批评和自我批评摆在重要位置,把开门搞活动作为重要方法,把严格执行纪律作为重要措施;要解决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既认真解决“四风”方面的问题,又注重通过强化理想信念、规范工作程序、完善体制机制,抑制不正之风,确保活动健康发展,切实做到不虚、不空、不偏。(组织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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