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组织17位教师参加业务实践锻炼
供稿部门: 发布时间:2013-03-08 00:00:00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我院教师专业化水平和业务实践能力,近日,我院组织17名公安业务和法律教师到省公安厅、福州市公安局、泉州市公安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公安司法部门参加业务实践锻炼。
3月6日上午,学院召开参加实践锻炼教师动员会。院长陈勇,副院长刘瑞榕出席了会议。刘瑞榕副院长首先进行动员,明确了教师实践锻炼的任务和要求。陈勇院长强调了教师实践锻炼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出教师要有明确的目标,要为创新教学和教改做好准备,要为人师表,严守纪律,自觉维护学院和教师的荣誉。
当天下午,学院组织部王智强副部长带领侯士田教授、倪强副教授等7位在福州市公安局参加公安业务实践锻炼的教师前往福州市公安局报到。福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叶宝华专门主持召开座谈会,对教师们的到来表示欢迎,要求各接收单位做好安排,同时也对参加公安业务实践锻炼的教师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福州市公安局人事训练处长徐恒祥、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校长周秉颐、仓山分局政治处主任唐亮、晋安分局政治处主任张森、我院教务处师资科长方朝平等参加了会议。(教务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