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部门: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7-09-03 09:28:05
根据福建省学位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9月1日下午,我院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我院申报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方案及拟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权点事宜。
教务处处长林辉首先介绍申报条件,副处长杜育群介绍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方案,李双其和李富声二位教授分别介绍公安学硕士点、警务硕士点立项建设申报材料。经全体委员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上述建设方案,同意学院申报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同时申请立项建设公安学硕士点和警务硕士点。申报材料将在本月中旬上报省学位委员会,由其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遴选。
刘瑞榕院长在总结发言中强调,申办研究生教育是学院“十三五”建设规划的重中之重,必须认真对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的相关条件和要求,明确目标任务,齐心协力,进一步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增强人才培养能力和办学综合实力,为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