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部门: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7-05-26 21:40:57
5月25日下午,我院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学院院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刘瑞榕,副院长、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胡宝珍,全体委员以及教务处有关人员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教务处长林辉根据教育部新近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我院学士学位授予“修业年限”进行相应修订的情况做了说明。各系和成人教育处汇报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2017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情况的审议结果,教务处副处长黄小莉汇报了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上述审议结果的复审情况。最后,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确定了我院2017届本科及成人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及学士学位授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