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部门: 发布时间:2019-02-24 10:34:33
各级党组织:
根据《中共福建省公安厅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闽公委〔2019〕13号)要求和《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闽公委〔2016〕84号),参照省委主体责任检查做法,省公安厅党委将对我院开展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为做好迎检工作,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迎检领导小组
迎检工作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迎检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游晔担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刘瑞榕,院党委副书记陈昌明任副组长,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培坚,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胡宝珍、杨建树、郑效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培坚兼任办公室主任,院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审计处作为成员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处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部门。
二、迎检主题内容任务分解
本次检查的主题内容是:聚焦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具体部署,紧扣中央巡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师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检查。院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审计处要认真对照任务分解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并于3月1日前形成自查报告电子版上报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黄良梁,电话:157059050708,邮箱2978228240@qq.com。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任务分解:(1)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的情况;(责任部门:宣传部)
(2)组织学习新修订党章、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情况;(责任部门: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审计处)
(3)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建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责任部门:组织部)
(4)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
(5)省委、公安部党委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公安厅党委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责任部门:办公室)
(6)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责任部门:办公室)
(二)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纪律建设,开展正风肃纪方面
任务分解:(1)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
(2)开展纪律教育情况;(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
(3)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和制度落实情况;(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部)
(4)改进纪律作风工作情况;(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组织部)
(5)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开展述责述廉工作情况;(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组织部)
(6)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
(三)紧抓“关键少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两个责任”方面
任务分解:(1)“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责任部门:组织部)
(2)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责任部门:组织部)
(3)纪委委员履行职责情况;(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
(4)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责任部门:组织部)
(5)案后整改情况;(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
(6)上年度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
三、检查组组成及检查方式
省厅检查组(共8人)由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张东鸣带队,驻厅纪检组副厅级纪检员、常务副组长赵淑贤担任检查组组长,厅办公室副主任方君惠担任检查组副组长。实行检查组组长负责制,检查组全程负责实地检查、问题汇总、约谈提醒、整改跟踪等工作。
本次省厅党委的检查工作将按照“问题收集、实地检查、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工作流程进行。
(一)问题收集。对照重点检查内容,由学院相关综合部门根据任务分解提供2018年度“问题清单”素材。“问题清单”内容要真实、准确、具体,于2月25日(书面及电子文档)前上报学院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实地检查。检查组组长带队开展检查,检查时间为2个工作日,通过查阅工作台帐、个别访谈、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各部门先组织学习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有关名词解释,待省厅印发应知应会50题后再行下发)等方式进行。主要分三个步骤:一是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学院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委员履责情况;二是梳理检查情况,形成“问题清单”,提出“问责建议”;三是将“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与学院主要领导沟通,征求意见,形成共识。之后,由检查组长将检查情况向带队厅领导作专题汇报。
(三)约谈提醒。由带队厅领导带领检查组集体约谈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要分三个步骤:一是学院主要领导汇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二是检查组组长通报检查发现的问题;三是带队厅领导约谈讲话,提出工作意见和整改要求。
(四)督促整改。检查组督促指导学院针对“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当下改”“长久立”分门别类,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和时限要求。学院党委4月底前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报送省厅检查组审定。
四、迎检时间安排
1.问题收集。2月25日前完成。
2.迎接检查。3月中旬前完成。
3.约谈提醒。4月上旬前完成。
4.落实整改。4月底前完成。
学院各部门接到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迎检工作,严格对照任务分解内容进行自我检查,并做好延伸检查的准备。要认真梳理有关台账,进一步熟知有关应知应会内容。中层以上领导做好履职面谈准备。迎检领导小组将对自查部门进行抽查、复核,对自查工作不认真、不落实、走过场的部门将进行严肃问责追责并纳入年度综合考评。
中共福建警察学院委员会
2019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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