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警察学院发展状态分析报告》的通知

供稿部门:     发布时间:2016-09-10 00:00:00

各部门:

 根据2012年度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等规定,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办公室撰写了《福建警察学院发展状态分析报告》。根据院领导批示,现将《报告》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研读,就学院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各自工作职能,提出清晰科学的对策和有力可行的措施,并结合下一学期工作思路,做好安排和部署。

 请各部门于1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报教务处。

 

 

                                福建警察学院办公室

                                  2013年1月4日

 

 

福建警察学院发展状态分析报告

(2012年度)

 

 为了及时、客观和准确地反映学院的发展状态,进一步推动学院科学发展,为学院和各部门制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供依据,根据采集上报的2012年度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其中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2011年自然年统计,教学等其他信息均按2011—2012学年度统计),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以下简称《办学条件指标》)、《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以下简称《本科学校设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1〕2号,以下简称《合格评估指标》)和《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内涵建设主要评价指标》(以下简称《内涵建设指标》)的规定,现就我院2012年度在办学规模、教师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专业与课程建设、质量管理、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教学质量、科研情况等八大方面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如下:

 一、学院发展状态概况

 从所采集的2012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中涉及学院合格评估和内涵建设指标的八大方面40个量化指标看,以我院2012年办学规模,目前在教师队伍结构、教育教学水平、师资培养,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与利用、校舍、运动(活动)场所及设施建设与利用,专业建设、实践教学,教学质量等方面基本达到要求。

 而在办学规模、专任教师总数、生师比、生均进书量、教学经费投入比例、专职辅导员师生比、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就业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师生比这8项硬性量化指标上不合格,科研工作明显薄弱。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办学规模太小;2.专任教师数量不足;3.生师比不达标;4.生均年进书量不足,图书利用率不高;5.教学经费投入比例不足;6.网络教学与信息化水平落后;7.教学管理队伍未配齐;8.学生管理上组织保障不足;9.科研投入不足,科研成果少。

 二、具体数据分析

(一)办学规模

 教育部《本科学校设置规定》规定:称为学院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5000人以上。

 我院全日制在校生数2011—2012学年为3918人,规模明显偏小。

(二)教师队伍

 1.数量与结构

《本科学校设置规定》规定: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力量,专任教师总数一般应使生师比不高于181;称为学院的在建校初期专任教师总数不少于28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0%,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一般应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30%,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应不少于10人。各门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各门专业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1人;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1人。

《合格评估指标》规定:全校生师比达到国家办学条件要求;各专业的教师数量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合理的控制班级授课规模,有足够数量的教师参与学生学习辅导。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50%;在编的主讲教师中90%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并通过岗前培训;教师队伍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结构合理,有一定数量的具备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教师,整体素质能满足学校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目前我院专任教师总计177人,大大低于280人的合格标准;折合在校生数3963人,生师比为1:22.39;小班(30人左右)授课为0。

 专任教师中博士5人,硕士102人,学士66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为60%;教授20人,副教授86人,讲师67人,助教4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比例为60%;符合岗位任职资格的主讲教师比例为100%;双师型65人,具有行业背景22人(其中工程背景6人);35岁以下40人,36~45岁84人,46~55岁48人,56岁以上5人。

 从以上数字可见,我院现有教授人数、副高以上职称人数与比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即使以280人的合格专任教师数计均符合要求;但是,博士与教授还偏少,各系部情况也不平衡。最大的问题是专任教师总数大大低于合格标准,近三年内需要新进专任教师100名左右,考虑职称结构的合理性,应该引进一部分高职称教师,并根据各系部、各专业情况合理安排。

 2.培养培训

《合格评估指标》要求:有计划开展了教学团队建设、专业带头人培养等工作,初见成效;有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的措施,有加强教师专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培养的措施,重视青年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有规划、有措施、有实效。

 目前我院10个系部建立了9个教学团队,尚有公安管理系未组建教学团队,同时对团队的后续建设和发展,以及实际作用的发挥重视不够。2012年度教师境外培训进修人次为0;到行业培训的人数虽然统计数不少,但主要是由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和行政强制法学习培训构成,真正为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的有针对性的培训其实并不多;攻读博士学位的6人;境内外交流教师(含来访与出访3个月及以上)0人次。

(三)教学条件与利用

 1.教学基本设施

《合格评估指标》及《办学条件指标》要求: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达到3000元/生,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达到10%;生均藏书量达到100册/生,生均年进书量达到4册/生,图书资料(含电子类图书)能满足教学基本要求,利用率高;重视校园网及网络资源建设,在教学中发挥积极作用。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达到9平方米。《办学条件指标》还要求:生均学生宿舍面积达6.5平方米,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达10台,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达7个。

《本科学校设置规定》要求:普通本科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应达到60平方米以上,学院建校初期的校园占地面积应达到500亩以上。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应达到30平方米以上,学院建校初期总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5万平方米。

 我院图书总数为62.7万册,生均图书158册,即使按5000规模在校生计也已合格;但 2011年文献购置费37.1万元,新增图书12422册,生均进书量为3.13册,低于4册的合格标准,且图书流通量仅38887本次,流通率偏低。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勉强达标,生均占地面积为86.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3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39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2.56平方米,生均学生宿舍面积10.77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总计5005.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为12630;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为955.3万元,所占比例为23.59%;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13,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149。本段数据值即使以5000人规模计,亦符合要求。

 2.经费投入

《合格评估指标》要求: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205类教育拨款扣除专项拨款)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13%。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1200元人民币,且应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逐步增长。

2011年我院教学日常运行支出951.15万元,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拨款6122万元,学费收入1950万元,教学经费投入比例为11.78%,低于评估要求。

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为2427,生均预算内教学事业费拨款15625,符合要求。

(四)专业与课程建设

 1.专业建设

《合格评估指标》要求: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学时)的比例不低于20%,理工类不低于25%,从我院各专业培养计划方案来看,符合要求。

 2.课程与教学

《合格评估指标》要求:注重教材建设,有科学的教材选用和质量监管制度;能有效利用网络教学资源;有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方法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培养。

 2012年度我院教师主持编写(第一主编)的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数为0,使用近三年出版的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重点推荐教材、精品教材等优质教材比例偏低,仅占15.2%;网上教学课程门数为0;教师主持的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省级项目(学年度内已经结题和在研项目的总数)3个,校级项目为0。以上数值均偏低。

 3.实践教学

《合格评估指标》要求: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90%;实验指导人员结构合理,实验教学效果较好;能与企事业单位紧密合作开展实习实训;把社会实践纳入学校教学计划,规定学时学分,把教师参加和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计入工作量;有5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比例适当,指导规范,论文(设计)质量合格。

 我院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100%,符合要求。

 但是目前学校实验技术人员11人中35岁以下的为0,36~45岁的4人,56岁以上的2人,且有5人近三四年将退休,面临人数偏少、年龄偏大的问题;面向公安专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已达23个,但尚无非公安专业的实习基地;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毕业综合训练课比例为86.6%,远超评估指标,但各专业不平衡,个别专业如法学、治安学(公安管理方向)未达标;平均每位教师指导毕业综合训练人数为13.39,偏多,以不多于10人为宜。

(五)质量管理

 1.教学管理队伍

《合格评估指标》要求:教管队伍结构较为合理,队伍基本稳定;注重教学管理队伍培训,积极开展教学管理研究,有一定数量的研究实践成果。

 我院目前尚未配齐各系部分管教学的领导以及教学秘书,年度教学管理人员成果中教学论文篇数为0。

 2.质量监控

《合格评估指标》要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完备,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执行较严格,教学运行平稳有序。学校建立了自我评估制度,并注意发挥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作用,对教学质量进行常态监控。

 评估前要求上传学校及院系教学管理文件目录,应趁此次废改立之机,做好相关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尤其是系部一级的教管文件要逐步完备起来;此外,目前教学质量监控人员只有2名(专职),偏少,教学质量常态监控体系还需要完善。

(六)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

 1.学风建设

《合格评估指标》要求: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指导学生社团建设与发展,搭建学生课外科技及文体活动平台,措施具体,学生参与面广泛,对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

我院学生社团总数17个,参与人次数仅468,明显偏少,且其中科技类社团为0,人文社会类仅为3,其余为体育类与文艺类。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国家级20项、省级30项、学校15项,相较之下,校级项目明显偏少。

 2.指导与服务

《合格评估指标》要求:每个班级配有兼职班主任或指导教师;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就业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要保持不低于1:500;按师生比不低于1:5000的比例配备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且不少于2名,并设置相关机构。

目前我院各系学管人员15人,且多为兼职教师,其与学生比为1:261;就业管理人员只有2人,与学生比为1:770;有兼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但无专职人员。

 (七)教学质量

 1.学生专业知识和能力

 2012年度我院大学生技能竞赛获省部级以上奖项11项,发表学术论文、作品数为0,2012届毕业生英语四级考试累计通过率为92.4%。

 2.体育美育

《合格评估指标》要求: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85%,学生身心健康。

 我院2012届毕业生体质合格率为99.65%;本年度文艺、体育竞赛获省部级以上奖项27项。

 3.校内外评介

《合格评估指标》要求:学校声誉较好,学生报到率较高。

我院2012级学生实际报到率达99%。

 4.就业

《合格评估指标》要求:应届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达到本地区高校平均水平;就业面向符合学校培养目标要求,毕业生就业岗位与所学专业相关性较高。

 我院2012年应届毕业生1540人,就业人数1071,就业率为69.5%;其中到政府机构的为972人,达就业人数的90%以上。但尚未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

(八)科研情况

《本科学校设置规定》要求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对称为大学的学校还提出了具体量化指标。《合格评估指标》要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能满足学校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对于学院,虽然合格评估对于科研并无硬性指标要求,但科研与教学密不可分,作为高校内涵建设的主要评价指标之一,体现的是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鉴于此,本报告将科研情况从教师队伍状况中单列出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2012年2月发布的《2011年度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内涵建设主要评价指标数据分析报告》的数据比较,我院目前高层次人才为4名,排在我省12所公办一般本科高校(以下同)第4位;2011年教师承担的在研项目18个(均为纵向项目),实际到账经费85万元(排在倒数第2位);发表论文71篇,其中国内核心期刊8篇(排在倒数第1位),出版专著2部、译著1部;科研创新平台2个,排在第6位,尚无国家级、省部级研究所(院、中心)、实验室、人文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科研机构;近一届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数为0;省级以上科研项目(限国家和省级自然、社科基金及主持其他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立项4项,排在倒数第2位;科研成果转化、发明专利授权数均为0;主办学术会议5场,其中国际性会议2场,排在第3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