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部门: 发布时间:2015-12-30 00:00:00
公 示
日前,学院有关部门为在省级“文明学校”创建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申报院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予以公示,若有意见或建议者,请来电来函反映。
院 纪 委:0591-83421321
院宣传部:0591-83532615
一、拟授予先进集体(6个):
宣传部 后保处 院团委 刑技系 刑执系 警体部
二、拟授予先进个人(12名):
李 艳 柯臻炜 方朝平 刘 旭 徐开旺 江 璇 陈 玫 黄武萍 陈桂清 林廉锐 林晓萍 杨 杰
院宣传部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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