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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在我院召开

供稿部门:刑执系 发布时间:2023-09-14 08:42:52

9月13日下午,福建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在我院召开。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林良灌,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吴长乐,原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刘瑞榕,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会长、福建警察学院院长胡宝珍,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欧渊华、孙光,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以及来自省内政法系统和高校科研单位的部分理事参加了会议。

会上,吴长乐主任宣读了关于同意犯罪学研究会届中调整会长的批复,林良灌副会长为胡宝珍院长颁发犯罪学研究会会长聘书,为刘瑞榕同志颁发犯罪学研究会顾问聘书。会议审议通过了增补犯罪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理事等事项。与会代表围绕推进《福建省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暂行)》落实、召开2023年犯罪学研究会专题学术研讨会等事宜开展交流研讨,达成一致意见。

林良灌副会长强调,在学院的重视支持下,犯罪学研究会持续发现、吸纳理论界和实务部门的优秀人才,积极组织课题申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决策咨询报告,在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服务实践、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他希望,犯罪学研究会进一步汇聚资源力量,充实优化研究队伍,不断提升凝聚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发挥智库作用,聚焦法治实践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推进犯罪学理论与犯罪治理实践创新;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完善理事会运作、学术年会、成果转化、信息报送等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刘瑞榕同志指出,作为犯罪学研究会的挂靠单位,福建警察学院学科专业与犯罪学联系紧密,取得了系列研究成果,具备开展犯罪学研究的资源平台和独特优势。同时,两岸融合发展和法治福建建设的前景,也为学院开展犯罪学研究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相信在省法学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理论研究者与实务工作者共同努力下,犯罪学研究会必将乘势而上,取得更加丰硕的研究成果,为福建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胡宝珍院长代表学院对与会同志表示热烈欢迎,对省法学会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她号召研究会全体同志勠力同心、踔厉奋发,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聚合各方资源,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犯罪学研究,不断加强成果转化;立足福建实际,研究真问题,发挥智库作用,积极为构建平安福建、法治福建献计献策;聚焦中国之治,推动犯罪治理理论与实务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中国式犯罪治理现代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