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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印发《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十项措施》的通知

供稿部门: 发布时间:2019-04-30 11:14:06

各设区市公安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厅属各单位,驻厅纪检组:

经厅党委研究同意,现将《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十项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公安厅

                             2019年4月14日

 

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十项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通知》、中共公安部委员会《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公安机关减负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公安机关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深化集中整治成果,改作风树新风,切实为基层减负,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坚决防止“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全省公安机关对中央、省委和公安部的决策部署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对省厅党委的决定要制定具体管用措施,明确责任清单和时间节点,逐项抓落实、见实效,严格请示报告制度,杜绝“先斩后奏、边斩边奏、斩而不奏”;对上级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批给谁,谁负责抓落实,做到件件落实到位,防止“落空”。

二、严格控制层层发文、层层开会。从省厅层面做起,大幅度精简文件和会议,确保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召开的会议比原来减少30%—50%,省厅的会议原则上不直接开到派出所;省厅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8页,部署专项工作的文件原则上不超过5页;部门、警种简报一律取消;视频会议占全部对下会议70%以上,面对面会议原则上不超过半天,视频会议原则上控制在80分钟以内;工作汇报、交流发言原则上不超过6分钟,会议领导讲话原则上不超过45分钟;除带全局性的重要工作需提交党委会研究外,一般性贯彻上级业务工作会议原则上不列入党委会议题;部门、警种会议一般不请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部门、警种参加;进一步改进视频调度方式,减少参加人数,突出实战实效。

三、全面从严规范督查检查工作,着力解决“数量多、频次高”问题。严格实行计划管理和报批制度,各类督查检查要比原来减少50%以上;以省厅名义开展的督查检查工作经督察总队统筹后报厅党委批准;对部门、警种组织的督查检查进行全面清理,除上级部署的重大专项任务外,该合并的一律合并,该取消的坚决取消,未纳入计划的不得擅自开展,确需开展的一事一报;督查检查要轻车简从,务求实效,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对下考评工作。省厅对设区市公安局(含平潭)考评只保留“年度综合考评”,除公安部明确要求外,省厅部门、警种自行设定的考评一律取消,考评结合平时工作进行,一般不到基层实地检查。各级部门、警种不得擅自向派出所下达任务指标,不得将自身应承担的工作转嫁给派出所。

五、着力解决机关“痕迹管理”过多问题。对厅机关年度各类检查评比考核整合为一次性综合检查,防止过度“留痕”,不得简单将有没有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

六、大力精减压缩统计报表。未经审核备案的统计报表一律不得下发;凡是系统能够查询生成的统计项目不得要求基层填报,业务统计数据一律纳入各部门、警种业务系统统计生成;省厅统计综合管理平台建成后,制式报表统一依托平台进行制发、填报、管理;坚决纠正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问题。

七、坚决防止各级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从省厅党委班子成员做起,各级公安机关党委主要领导要善于通过民主的方法汇集意见,不搞一言堂,注意听取不同意见;班子成员对党委集体决定的事项必须执行,对分管工作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回避矛盾和问题。

八、上级不得对基层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上推下卸”。对基层请示报告的事项谁承办谁负责,并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严禁遇到问题“踢皮球”;应由本级办理的不得推给上级或转给下级,应由本部门办理的不得推给其他部门,部门内设机构之间不得推诿。

九、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严禁报案不接、接案不受、受而不立、立而不侦、推诿扯皮;严禁窗口对待群众敷衍应付、冷硬横推、拖沓刁难,不得对群众诉求简单说“不”,严格执行窗口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凡能通过网络提交和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工作对象上门提交或重复提交,凡能通过网上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

十、坚持严管厚爱,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要求,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协调推进落实。省厅机关要为基层作表率,各级领导干部要为广大民警作示范、树标杆。对执行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