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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纪委扎实抓好省级机构改革纪律保障工作

供稿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 发布时间:2018-12-17 10:07:37

福建省纪委扎实抓好省级机构改革纪律保障工作


  在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紧凑有序推进的同时,省纪委根据省委部署要求,围绕工作大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扎实抓好省级机构改革纪律保障工作。

  统筹推进,明确要求。机构改革工作伊始,省纪委就在第一时间组建由省纪委相关内设机构、各派驻纪检组,省直党工委、纪工委,省委巡视办等组成的纪律保障专项小组,专门负责省级机构改革纪律保障工作。同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省级机构改革纪律保障的工作方案》,明确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工作要求等,为纪律保障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部门)开展监督工作提供重要遵循。各成员单位(部门)也根据自身职责要求,进一步细化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责任人员、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等。

  挺纪在前,深化监督。纪律保障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部门)牢牢抓住机构改革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将监督贯穿于机构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推进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做到监督无盲区、无死角。通过参加会议、查阅资料、专项检查、抽查核实等方式,加强对机构改革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发现问题及时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

  巡视利剑,护航改革。省委巡视办将被巡视党组织遵守机构改革有关纪律情况纳入巡视监督内容,并写入十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工作实施方案,对做好涉改单位落实机构改革有关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作出部署。对巡视中发现的被巡视省直单位在机构改革中存在的落实不力等问题,要求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巡视中发现的严重违反机构改革纪律的问题线索,按程序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有关问题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上述各项工作得以有力有效开展,一个关键原因是念好“快”字诀。“对所发现的问题线索,我们坚持快查快处,切实维护机构改革纪律。”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省纪委建立派驻机构定期专报制度和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加强对涉及机构改革问题线索的分析排查。同时,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对改革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问题得到及早纠正。纪律保障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部门)建立了机构改革信访问题处置“绿色通道”,坚持凡是有关机构改革的信访件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排查、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回应,切实保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