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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供稿部门: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8-07-13 17:13:57


根据《2017年福建警察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部分人员自动放弃后递补结果,确定以下10位同志为2017年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选,具体名单如下:

 

二、体检有关事宜

1、体检时间和地点:2018年7月17日(星期二)上午8:00准时到福建警察学院行政楼大厅集中,由工作人员带至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考生未按时报到或未准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2、务必携带个人身份证、一张一寸相片和体检费(357元)(费用自理,请带现金,不支持支付宝和微信);

3、考生须空腹参加体检;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须提供原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相关证明(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5、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电话:0591-83532716 

附:《公务员体检注意事项相关问题说明》

公务员体检注意事项相关问题说明.docx


 

 

  


福建警察学院组织部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