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部门:
为能够真实反映各个部门、各个系(部)本科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2016年8月22日,学院办公室向各个部门下发《福建警察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征求意见稿),要求各个部门、各个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对《自评报告》进行修改,特别是本部门、本系(部)相关的内容要更加详细、认真的阅读和修改,并将修改稿于25日下午4:00前交到办公室秘书科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