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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本科教学评建工作中期检查情况

供稿部门:

 院评建办于6月17日下文要求各有关部门对照学院年初下发的《福建警察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自评整改任务分解方案》(闽警院〔2015〕22号)逐项进行自查,现将相关责任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如下:

 1.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

 1.1学校定位、1.2领导作用、1.3人才培养模式(责任单位:办公室、组织部、教务处、后保处、科研处)

 这三个二级指标涉及的项目需要结合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进行整改,目前,学院已成立了十三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在下半年开展。

 侦查系:产学研合作有些进步,但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仍然不够清晰。也没有与院领导、其他部门进一步探讨人才培养模式问题。治安系:专业特色凝练还不到位,人才培养模式体现专业特色还不明显。

 2.教师队伍

 2.1数量与结构(责任单位:组织部)

 组织部:今年为刑执系引进副教授1名、讲师2名,招录新教师6名(侦查系2名,刑技系2名,计算机系1名,刑执系1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各专业专任教师不足的问题;晋升教授1人、副教授5人、讲师8人。目前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245人(其中双肩挑42人),其中教授26人,副教授93人,讲师91人,助教33人,未评职称2人。但是,监狱学专业和信息安全专业没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的问题尚未解决,高学历教师数量偏少、高层次人才少的情况仍然没有改善。

 侦查系: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毕业的研究生仍然没能引进。

 刑罚执行系:目前教师数量为13名(含学管1名),如果加入2015年招生共有学生580名,专业生师比达44.61:1。达不到每门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基础必修课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各门专业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1人,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1人的标准。

 2.2教育教学水平(责任单位:组织部)

 侦查系:教师教学水平提升没有具体的行动。治安系:教学研究不足,教研成果较少。刑技系:为了提高新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有五名新教师到中国刑警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进行为期半年的专业学习,五名新教师到福州市公安局实践锻炼。2015年教师科研成果也有明显增多。刑执系:部分教师还要提升业知识和实践能力,教育教学水平也有待提高。目前系教师科研成果还明显偏少,科研整体水平不高。基础部:教育教学和科研的整体水平逐渐提高。警训部:近两年有1名教师赴香港参加教官培训,6名新教师参加第59期全国公安机关警务技能战术教官培训班。在《徒手格斗技术》、《防卫与控制》、《武器使用》科目上坚持集体备课,实现传、帮、带。

 2.3培养培训(责任单位:组织部)

 教务处:根据评估要求,教务处依照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和管理办法》,本学期组织各系部申报教学团队(目前已有7个系部进行了申报),组织各系推荐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确定了王连蒲、陈团、朱彬玲、李富声、余蕊、何炜炜、黄子坚、许发见、方银汇9人为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下学期将组织各系部开展教学团队建设、专业带头人培养工作。

 组织部:目前已经制定了学院《教师进修培训暂行规定》,但关于主讲教师的制度尚未制定,青年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规划及带教制度还在制定修改中,对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工作尚未落实。

 治安系:对新老师的带教实行“一对一”指导培养,带教工作卓有成效。刑技系、法律系、刑执系、基础部、警训部也对青年教师进行了带教。法律系: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有11位教师申请公职律师,有2位教师兼职担任仲裁员。

 3.教学条件与利用

 3.1教学基本设施(责任单位:后保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后保处:5月14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召开关于综合模拟场馆功能需求情况专题会议,预计7月初院长办公会议确定该项目的基本功能需求意见。后保处将根据学院领导研究意见,抓紧组织设计、招投标、办理建设审批手续等工作,预计2016年初开工建设。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目前“数字校园”项目,四月中旬已第二次流标,项目进展无法预期。

 3.2经费投入(责任单位:后保处、实验中心、各系部

 后保处:由于人员紧缺,后保处向院领导汇报后,已从其他部门借调人员,将较大提高工作效率。

 实验中心:截止2014年11月,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计4485件,总值4772.21万元,2014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2%,远低于合格评估要求。截止2015年6月23日,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计5220件,总值4876.57万元,从2014年11月至今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2%。在2015年1月-6月学院无进行资产报废的基础上,2015下半年需新增约390万元,这意味着2015年已批准的项目正常实施即可达到合格评估10%的要求。

 由于缺乏场地、经费,各系部资料室规划、建设并无进展。

 4.专业与课程建设

 4.1专业建设(责任单位:学工处、教务处、科研处、系部)

(1)教务处:根据省教育厅招生政策对各专业招生方向的新要求,今年我院侦查学专业国保方向与禁毒方向、治安学专业交通管理方向与公安管理方向、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方向不安排招生,监狱学专业由5个方向减少为3个方向。据此对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专业设置趋于合理。

 侦查系:专业方向过多问题得到解决。治安系:做好了交通管理专业申报论证的前期准备工作。治安管理系:目前正在积极申报公安管理专业。刑技系:网安方向放在计算机系,专业自评报告中网安方向的专业教师、学生归属问题不明朗,成为评估中的硬伤。刑执系:专业设置存在不合理之处,专业方向过多,且社区矫正方向和戒毒方向不是监狱学专业能够涵盖的,会对专业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也必然成为评估中的硬伤。

(2)科研处:为了加强我院学科建设,加快学术梯队培养,制定了《福建警察学院学科带头人遴选及管理办法》。要求学科带头人向学术委员会提交一份三年学科建设规划,每年撰写一份年度总结,三年到期完成一份任期总结并附所有成果。组建本学科学术梯队,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发挥传、帮、带作用,指导2-3名青年教师,制定培养规划,每年提交一份培养报告,有计划地培养学术骨干。设立每位学科带头人三万元的学科建设项目基金,并给予每月1500元的岗位津贴,用于开展科研、教研活动或外出考察、疗养等。目前年度总结撰写工作正在开展,预计12月份完成。学报积极创造各种有利条件鼓励教师发表论文,为教师提高科研水平提供了有效的支撑平台。

 侦查系:学术梯队建设仍困难重重。公管系:积极搭建专业支撑平台,目前平台项目(公共安全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第一期暨网络舆情监测研判系统仿真实验室项目)已完成网络舆情监测研判系统仿真实验室设计、软件需求分析、项目预算分析工作,现已提交院采购办进行采购。

 4.3实践教学(责任单位:各系部、教务处、实验中心、组织部)

(1)侦查系、治安系、刑执系:受场所限制,又缺乏实验技术人员,实践教学仍较薄弱。刑技系:重视参与指导学生社会实践并取得一定成果,2014年该系学生获公安部7项大学生创新成果奖,但学院对指导教师的奖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战术系:新开发专业课程中的实验课程9门,每门试验项目达到和超过10个试验项目,实验比例达到1/3;加强了原有实训课程的训练力度,《查缉战术》公共基础课的实训率达到80/100;8门专业课的实验率达到30/100,每门课实训率达到30/100。但无实验室机构,无实验室人员,所有实验室管理都是系主任1人。法律系:建立了福州中级人民法院、福州市检察院、福州仲裁委员会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今年又与拓维律师事务所、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厦门仲裁委员会、福州法律援助中心等签约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安排学生、教师到基地实习、锻炼,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计算机系:完成了2014-2015第一学期计算机类课程学生实验报告的收集与整理工作。思政部:学生社会实践材料比较齐全(包括:计划、总结、实践手册、调查报告、开展有关活动的报道等)。基础部:正在积极进行公安应用写作实验教学平台的建设,加强实验教学。

    实验中心:已制定了《福建警察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2012年—2016年)》

 教务处:组织各系部完善实验实训课教学大纲,编写实验实训指导书,完善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课的考核标准,对包含实训实验的课程,将实训实验成绩按一定的比例单独记载。

 进一步规范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和教师论文指导工作。组织专家组对2014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进行抽查。自2015届本科毕业生起,统一论文查重平台,启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复制比检测工作。

 重新启动全省公安专业学生实习基地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专业实习按培养目标进行,达到实习质量标准。

 对各系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2014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申报和认定工作开展检查。

(2)组织部:学院现有实验技术系列教师11人,其中高级实验师3人、实验师5人,助理实验师3人。针对实验技术人员力量不足情况,今年又新招了两名实验技术管理人员。

(3)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未设立。

 5.质量管理

 5.1教学管理队伍(责任单位:组织部)

 针对教学管理队伍人员不足问题,今年已招录教务处教管人员1名,各系部教学秘书7名。但系部中层领导尚未配齐。

 5.2质量控制(责任单位:组织部、教务处、各系部)

(1)学院层面的质量监控机构尚未成立。

(2)刑技系、治安系、公管系、警训部建立了二级教学督导队伍,但二级质量监控仍缺乏制度规范,侦查系、刑执系、基础部尚未建立二级教学督导队伍,法律系、计算机系、思政部在自查报告中语焉不详。刑技系:重视教学质量监督,建立了以系领导、教研室主任、教授等组成的二级教学督导,重点对新任教师上岗前的听课、评课、议课,帮助提高新任教师的授课水平。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督导,定期组织本教研室的听课、评课、议课活动。

 6.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

 6.1学风建设(责任单位:各系部、团委)

    团委:截止目前,共计学生社团(协会)32个,其中人文社会类型9个,文艺类型10个,科技类型2个,体育类型11个。本学期新成立1个协会,为“与子同袍汉学社”;注销协会2个,为礼仪协会、乒乓球协会。针对协会的内容和性质,可以聘请相对专业的老师进行指导和教学,建议校内教师予以相应课时计算,校外教师现金计算。尽量给予学生活动的时间和场地。

 6.2指导与服务(责任单位:组织部、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学工处、各系部)

(1)组织部:今年引进专职就业指导教师(中级职称)1名。

 治安系:每个区队都配有兼职指导教师,制定了《治安系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刑执系:在落实“每个班级必须配有兼职班主任或指导教师”这方面做得较好,已经明确相关区队的兼职班主任。但目前专职学管干部、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不足。

    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人手严重不足(专职1人,双肩挑2人),要完成学院、公安厅、公安部任务,疲于应付;场地分散,规范化建设落后;保障不足,日常运行全靠专项经费,没有专门的拨款。上学期始,学生心理咨询、活动等都有记录,本学期还对12-14级全体学生做了心理健康普查,并完善了相关制度。

(2)学工处:一是从莆田学院引进一名专职从事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指导教师;二是聘请校外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指导方面的专家来校为学生开展讲座。

法律系:在新生专业介绍时进行大学学习规划和职业生涯规划;鼓励学生参加司法考试,开拓就业途径;积极推荐工作岗位,帮助学生就业。

 7.教学质量

    7.1德育(责任单位:宣传部)

 经过调研,下学期将会同学工处和各系、大队,参照武夷学院的做法在学生中开展相关评价和满意度调查。

 7.3体育和美育(责任单位:警体部)

    已形成了学院《学生体育锻炼规定》初稿,对体育教学改革及效果也进行了总结。

 7.4校内外评价(责任单位:学工处、教务处)

 已以学院名义下达《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的通知》,拟于今年7月—12月开展专升本以来首次本科毕业生跟踪调查,现已完成《毕业生跟踪调查问卷》(毕业生用和用人单位用两份问卷)的设计。

 7.5就业(责任单位:学工处)

 关于“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表和分析报告”问题:已经形成《2014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布。

 关于“本科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对就业工作的满意度调查也未见材料”:2014、2015届毕业生对就业工作满意度以及2015届毕业生用人单位对就业工作满意度调查已经完成。

 

                                       评建办

                                      201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