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部门:
各有关部门:
请对照学院年初下发的《福建警察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自评整改任务分解方案》(闽警院〔2015〕22号)逐项进行自查,相关责任单位将整改落实情况于下周三(6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评建办,学院将视情进行抽查。
评建办
201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