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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福建警察学院2012-2016年 本科教学评估规划》的报告

供稿部门:

省教育厅: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教高[2011]112号)的要求,为确保学院2016年顺利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全面提高学院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我院结合办学实际,就本科教学评估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制订了具体规划,现将学院2012-2016年本科教学评估规划上报,请指导。

 附:《福建警察学院2012-2016年本科教学评估规划》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学院  教学  评估  规划  报告

 抄送:省教育厅高教处,省公安厅教育训练处。 (共印6份)

 福建警察学院办公室               2011年12月29日印发

 

福建警察学院2012-2016年本科教学评估规划

(2011年12月)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公安部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学质量,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和海西经济建设的能力,顺利通过本科教学评估,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努力遵循普通高等教育规律,坚持服务公安工作、服务公安队伍建设、服务海西经济发展“三个服务”的办学宗旨,坚持教学、科研、实战(办案)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坚持以内涵建设为主线,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特色发展为导向,以服务行业为己任,以本科教学评估要求为标准,加强基本办学条件、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建设,建立保证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为公安工作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从2012年开始,学院围绕教学条件、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等方面开展自我评估,形成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经过三年的进一步建设、改革与发展,至2015年底,把学院建成办学条件优良、教育教学改革领先、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居于国内同类院校前列的公安本科院校,成为高水平的福建省公安政法人才的培养基地、在职民警的培训基地、警务理论与公安科技的研发基地、闽台警学交流的中心,成为“平安海西”建设的思想库和人才库、海西法庭科学技术的示范点、海西警务改革与实战训练的主阵地,保证2016年顺利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二、工作任务及主要措施  

(一)坚持教育思想观念与时俱进,进一步彰显办学特色

 坚持以先进的教育思想观念为先导,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教育思想观念的大讨论。通过学习研讨,进一步丰富、深化办学理念和思路,进一步明确本科教学质量观,进一步巩固、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确保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始终将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发展的生命线,以提高教学质量作为永恒主题,坚持“三个服务”,进一步彰显“两大”办学特色,继续推行教学、科研、实战(办案)相结合的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新模式,积极构建跨学科服务平台。

(二)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优化领导班子结构

 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建设,积极向上级反映,尽快配齐学院领导班子,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院长依法行政、教职工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系统,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和科学管理进程,为学院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三)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加数量,优化结构,提高素质

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加强培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为重点,以造就和引进重点学科和专业带头人为突破口,抓住培养、引进、使用人才三个环节,全面启动各类人才工程,实施教师全员培养计划,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努力建设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富于创新、适应发展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近年来因学院改制人事冻结,原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无法付诸实施,引进教师充实专任教师队伍已迫在眉睫。从2012年开始,连续三年,学院每年力争有计划地招聘20-30名专任教师。至2014年,全院专任教师总数达到300人,其中教授25人,副教授120人,博士25人,硕士200人以上,高级职务教师比例达到40%以上,研究生学历教师比例达到60%以上,形成更趋合理的学术梯队,专任教师队伍的数量达到能满足5000名学生教育教学的需要。

在师资队伍建设中,着重强调以下六个重点:第一,把引进优秀人才、为优秀骨干人才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软硬件环境作为学院和各系部履职首务,优先保证优秀中青年骨干人才的引进、使用和扶持,重点扶持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公安管理学、法学等特色专业的师资力量。第二,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建立师德建设与教师个人政治、业务发展挂钩的机制,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治学的师德意识。第三,完善教师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教师办学主体作用。制订和完善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聘任、晋升晋级、培养进修、流动调配、考核奖惩、工资津贴等规章制度,实现学校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教、教师依法和以德执教。第四,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按需设岗、公开考核、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和“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质优酬”的分配制度,根据学院发展制订和建立相应的教师工作规范和有效的激励机制。第五,进一步落实公安部《关于公安院校教师参加公安业务实践和选聘公安机关业务骨干到公安院校任教的暂行办法》,完善与公安实战部门的人才双向交流机制,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第六,坚持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发挥他们在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中的领头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充分发挥学科建设的龙头作用

 遵循“适应需要、突出重点、强化特色、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在加强行政管理和作战指挥学两个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学院的特点和办学定位,以及公安学科建设的进展情况,大力推进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公共管理和战术学等五个一级学科的建设,培植合理的学科方向,通过重点扶持,力争2-3个学科被评为省(部)级重点学科。

 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努力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和能力。通过采取引进和培养学科带头人、凝练学科方向、整合校内资源、优化学科团队、制定相应制度和政策措施,使学科建设得到不断加强。进一步修订学院《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开展第四届学科带头人的遴选,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五)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调整专业结构,不断提升专业整体水平

 从2012年开始,继续办好法学、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和行政管理等本科专业,进一步加强国家级特色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和省级特色专业治安学、侦查学专业的建设,做好面向普通高中生招收全日制公安本科生的工作;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把拓宽专业口径与灵活设置专业方向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过程,提高专业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加强行政管理专业建设,争取2012年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根据福建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对政法人才及相关专业人才的需求,积极开办警务指挥与战术本科专业,筹建监狱学、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等司法类专业,使专业结构基本合理,初步形成专业特色和优势,所设本科专业全部达到教育部的有关标准和要求。继续加大新办专业教学投入,充分满足新办专业教学科研需要,加强专业内涵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提升课程教学的整体水平,实现课程教学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

(六)进一步加强教学设施和实验实训基地建设

 加强校园规划,进一步完善和建设教学设施,至2016年校舍建筑总面积将达到18.5万平方米,建成一个布局合理、设施齐全、标准较高的能够满足教学基本需求的新校园。

 全面加强实验室建设。认真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建立比较完善的实验室规划、投资、管理、评估、考核制度,努力做到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技术队伍、科学管理协调发展,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根据学科专业建设要求,加大经费投入,坚持从学院实际出发,按照统筹规划、合理设置、提高效益的原则,建立一批宽基础、重前沿、资源共享度高、管理科学的标准化教学实验室,形成以基础实验室为平台、专业实验室为主导、重点实验室为骨干的实验室格局。重点加强物理、化学等基础实验室和信息网络犯罪监察与防控、DNA检测、审讯(测谎)、数字化侦查、物证鉴定、言语声学、物证分析、警察自动化指挥等新型专业实验室,进一步扩建改造影像、痕迹、文检、法医等专业实验室,加强警察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和网络安全与电子证据实验教学中心两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依托警察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创办的司法鉴定中心集教学、科研、办案(社会服务)为一体,将继续开展包括文书、痕迹、毒品、法医、DNA等检验鉴定。

 2013年,建成警务综合实训基地,整合原有的侦查、治安、警务实战等院内实训基地,进一步创新实践教学内容和方式,着力构建并完善应用型实践教学体系。积极拓宽学生校外实践渠道,建立更多稳定的实习基地,满足学生实习实训的需要;强化本科教学、科学研究和公安实战的紧密结合,吸引更多的学生尽早地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七)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建立保障本科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继续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2007年1号、2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的总体安排,继续组织实施我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在进一步抓好师资队伍、学科专业建设的基础上,按照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的要求,坚持以公安工作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需求为导向,进行学科专业调整,合理设置专业,认真打造院级、省级和国家级特色专业。积极推动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共享工程建设、实践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认真实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积极支持大学生进行的创新实试验;认真组织大学生竞赛活动;精心培育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加强对“本科教学工程”的推进实施、组织领导和经费投入,确保“本科教学工程”取得显著成效。

 进一步健全教学评估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完善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领导机制、投入机制、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教师、系(部)、学院三级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健全教学工作评估体系,进一步规范评估工作,继续开展系(部)教学工作水平、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四项评估,通过评估,推进教学内涵建设,充分调动教学单位和广大教师改进教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自主发展、自我管理的能力与水平。

 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完善教学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狠抓制度落实,提高执行力度,规范教学及其管理行为。继续推进教学管理重心下移,进一步明晰学院和系(部)在教学管理方面的职责和权限,既发挥学院在教学管理上的指挥、规划、统筹、协调等职能,又充分保障系(部)在教学管理方面的自主权和履行相应的职能,从而最大限度地释放系(部)在教学管理上的能量,使之成为教学管理的主体。进一步健全教学督导制度,完善督导机构,加大日常教学检查和听课制度。

 进一步推进教学研究与改革。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大选修课比例,提高选修课质量,鼓励学生积极选读辅修专业,拓展学生自主学习空间,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建立更加灵活、更加开放的教学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定位,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以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通过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手段等一系列改革,构建富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八)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服务公安工作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坚定不移地树立服务公安工作、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发展的指导思想,遵循高等教育和公安教育的发展规律,努力提高公安院校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度和参与度,提高学院对公安事业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实现在服务中求发展,在服务中作贡献,在服务中赢得公安机关和社会的认同,促进学院科学、可持续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和《关于高等职业教育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改革与建设工程的意见》,紧紧围绕海西建设需要,坚持主动贴近海西,融入海西,服务海西,坚持服务公安工作、服务公安队伍建设、服务海西经济发展“三个服务”的办学宗旨,充分发挥学科专业的独特优势,全方位地开展服务海西建设的各项活动,继续建设好“平安海西建设研究”、“建立高水平的多功能司法鉴定中心”等6个“高校服务海西建设重点项目”,在服务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中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水平,促进学院协调发展,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为海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九)进一步完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建立本科教学工作及其质量常态监控机制

 充分利用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建立在华中科技大学的“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采集反映学院教学状态的基本数据,建立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按照教育部评估中心的统一安排,每年对数据库数据进行更新,及时分析学院本科教学状况,建立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及其质量常态监控机制,对社会关注的核心教学数据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发布。

 

三、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使评估工作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保障评估工作的常态运行,学院成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评估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科教学评估工作。下设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评估规划的实施、检查。

(二)时间安排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计划分四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均有不同的工作重点和任务。

1、自评阶段(2012年1月-2012年12月)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合格评估方案》要求,有计划地开展自评活动,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分析原因、提出对策,进一步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规范教学管理、建立并完善校内教学质量保障制度,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在自评的基础上形成《学院自评报告》,找出差距,形成《整改建设方案》。

2、整改建设阶段(2013年1月-2014年12月)

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改方案和总体部署,逐项落实整改建设任务,结合实际情况,把整改建设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认真负责,高质量地完成整改建设任务。

为促进整改建设工作,抓好落实,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评估领导小组将强化对整改建设工作的督查,定期和不定期对整改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整改成效进行检查,在整改实施阶段的中期和后期组织两次全面检查,确保在2014年底整改建设任务落实到位,整改建设目标得到实现。

 3、预评完善阶段(2015年1月-2015年12月)

 2015年,邀请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选派专家莅临学院进行预评估。学院认真研究和梳理专家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推动会,布置整改方案,细化具体要求,将每项整改任务落实到各相关部门。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根据学院的整改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本单位的教职员工进行再次宣传和发动,制定整改措施,分解本单位的整改工作任务。在此基础上,学院对各单位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4、迎接评估阶段(2016年1月-2016年12月)

按照学院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要求,形成《学院自评报告》等材料,报送福建省教育厅,迎接教育部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