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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报告

供稿部门: 发布时间:2016-09-06 00:00:00

中共福建警察学院委员会

2015年12月30日

 

2015年,我院党委认真贯彻省纪委全会、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电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在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方面积极探索和实践,进一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和“四风”纠正工作,持续有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学院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坚决履行“主体责任”。

院党委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院全局工作统筹部署、整体推进,不断增强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意识,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构筑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落实的行动自觉。

学院党委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主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增强反腐倡廉合力,确保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党委主要领导负起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要职责来抓,按照“四转一强”即“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自身”的工作要求,聚焦主业,切实转变职能。各部门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主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的要求,分清各部门应负的责任,对发生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的部门,实行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在监督执纪和问责追究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敢为、不作为的,追究其失职之责,坚决克服不问不责的现象。

2、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落实责任的制度保障。

善于用制度约束权力,用制度规范权力。对学院直接掌管人财物等高风险部门和岗位的权力进行监督,规范各种权力的运行,降低权力失控乃至腐败发生的几率。将反腐倡廉的要求融入到学院各项工作中,广泛征求教职工对本部门反腐倡廉的意见和建议,把教职工的意见建议作为制度建设的重要依据,实现制度建设与教职工自我约束的良性互动。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制、制度执行检查制度、教职工参与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和违反制度的追究惩戒制度,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制度刚性运行。院党委及时制定出台了《中共福建警察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中共福建警察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工作分解及迎检考核办法》、《福建警察学院审计约谈制度》、《福建警察学院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意见》以及学院《系统化思想政治工作标准及职责任务》、《二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等有关制度,有力推进了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3.努力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三严三实”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主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政策理论,通过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带头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树立正确的享乐观、消费观,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贯彻实施办法》,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不参加迎来送往的活动,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和要求,研究落实举措,专题召开会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工作进行重点强调和部署。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经常深入分管部门具体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作点评,有效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4.着力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院领导接待日制度,每周安排1次,由院领导轮流接待,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制定并落实《福建警察学院校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制度》,班子成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挂钩单位,带头开展“深入基层大走访”、“两访两创”活动,收集意见建议,积极为师生和群众解难事。进一步健全教代会制度,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情坚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切实担负“监督责任”。

院纪委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学院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1、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履行监督责任。

组织学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党员干部廉洁从警承诺书”,促进学院各级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各级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认真学习《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进一步加大从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拓展反腐倡廉建设领域,强化对公共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防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今年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福建警察学院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风险防控重点和监督措施。强化二级班子“两手抓”的职责要求和带队伍意识,形成了以岗位为点,以工作程序为线,以制度建设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初步构建了保持清正廉政的“防护网”,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例如针对招生面试、体能测试工作中,托关系、讲人情、走后门等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防范,创新防范措施。分别采取全程录相,禁带手机,面试教师和考生随机抽签,分区域佩挂不同颜色胸牌防止串岗,面试信息终端,实行录入信息双人制等措施,增强风险防范的实效性。针对基建、修缮风险点,学院分别制定了《基建修缮廉政建设管理规定》、《零星修缮项目实施办法》,并召开基建、监理座谈会,强化监督管理。

坚持实行校务公开,师生评优入党、立功受奖、职称评定、人事任免、收费项目等都全部及时公开公示。对学院基建、修缮和大宗物品采购招标项目进行监督,包括:预算、招标文件、决算的审计,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全年审查和监督招标项目共计57项,预算总金额3640.4万元,实际成交金额3312万元,实际支出比预算减少开支328.4万元,保证了学院大项经费开支的合理性,为学院节约了经费。对部分修缮竣工项目进行了决算审计,审计项目9项,审计总金额95.3万元,核减金额5.6万元。对两项大项工程进行送外审计,送审总金额723.8万元,核减金额86.2万元。

2认真受理信访,坚决查办案件。

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坚持对腐败“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反腐倡廉是硬任务、硬约束、硬考核的观念,切实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赚违法行为审查和处置力度,真正做到腐败没有“特区”、“禁区”。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集中力量解决发生在教职工身边的不正之风,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用足打招呼、谈话、告诫三项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扯扯袖子、咬咬耳朵,将贪腐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严肃认真受理群众信访,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案源线索渠道,2015年收到本级和上级转来的信访件6起,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了初步核实、查证等工作,严格按照纪检监察信访五类处置标准全部处理完结,坚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3、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加强对教职工的党风廉政思想文化教育,通过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尤其是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意识,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征订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编印《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资料》下发各部门和党支部用于组织学习。做好2016年度《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暂行办法》通知要求,协调组织部、宣传部、现代教育中心等相关部门,开通了学院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在线学习网站和考试平台链接,做好组织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校园网上,专门开辟“处级干部学习园地”和“文件通知”等专栏,及时宣传重点纪检工作文件、重要纪检文章和相关学习材料,为处级干部和教职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信念、严格廉政纪律提供了良好的平台。积极配合省纪委开展“八闽清风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组织廉政教育专题文艺演出。邀请省纪委宣教室领导为应届毕业生开设“走好人生第一步”廉政讲座。学院纪委书记为新录用教师上廉政教育课。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到榕城监狱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参观廉政展览,接受“现身说法”教育。注重学院廉政宣传环境建设,在校园内有专门宣传专栏、在学院主干道、行政楼、教学楼等学院显要位置张贴、悬挂廉政标语、警示牌、廉政漫画等图文资料,营造了良好的廉政宣传氛围。组织广大师生开展“八闽警营清风颂”廉政微电影、微漫画、微小说创作活动。按上级纪委通知要求还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观看了《手莫伸》、《四害之风》等警示教育片。

二、认真贯彻“八项规定”,切实促进作风转变。

(一)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贯彻办法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福建警察学院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根据上级要求和学院实际,从深入开展调研,推进校务公开、简化接待工作、规范出访出差、精简会议文件等八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充分利用学院行政办公月例会、党委扩大会及时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下发通知明确有关纪律要求,通过发送廉洁提醒短信、布置廉政宣传展板、开展明察暗访等方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强化监督检查,牵头组织由院领导带队的每周警务综合检查活动,及时通报反馈检查情况,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整改纪律作风和“四风”问题。积极部署并跟踪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抓好中央巡视组关于福建省教育系统发现问题反馈意见的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

(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进一步完善办公用房、车辆配备使用、公费出国(境)、公务接待等工作制度和生活待遇规定。重新修订《福建警察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厘清公务接待的范围、内容和经费标准,重点明确会议、培训、接待、差旅以及项目咨询、专家评审等相关支出标准。进一步规范学术会议培训等出差事前审批管理,实行出差人员承诺制,承诺“缴纳会务费、培训费不得用于个人观光旅游、购买会议纪念品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项目”,杜绝公款旅游。严格落实《福建警察学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停放、规范使用”的原则,加强学院所有公车使用和管理,特别是对公车日常停放点、运行维护经费等加强监管,做到一车一台账。开展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科学预算“三公经费”。通过整治,我院“三公经费”各项开支均呈递减态势。

三、更加重视整改工作,巩固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院党委高度重视省委教育工委委托省公安厅对我院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将整改工作列为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加以落实,取得较好成效。

(一)结合班子建设抓整改。

一是切实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学院党委班子坚持“从严治党”、“政治建校”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努力做到在办学指导思想上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在领导体制上坚决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人才队伍建设上牢牢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确保党对警察院校的绝对领导。二是针对学院转制后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学院党委改进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学习要求,把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精神,研讨公安教育教学改革、建设和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加强了对高等教育规律和有关政策的研究,做到研讨一个专题、解决一项难题,进一步明确了办学定位,理清了办学思路,重点解决学院办学体制改革后面临的财政拨款体制、公务员财政保障、招生规模、教师职称评定、事业身份人员绩效工资改革、聘用人员改革、办学经费缺口等事关学院改革发展全局的一系列难题。三是针对教职工提出的联系师生不够问题,迅速加以整改,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建立了院领导挂钩联系点和中层领导挂钩学生制度,定期到所联系系部和学生区队调研,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和院长信箱,并开通了网上院长信箱,畅通师生诉求渠道;落实了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深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情况。四是针对超标配车、部分超面积办公用房等问题,学院根据中央和省厅规定,将部分班子成员原超标配车调整为行政公务用车;制定了学院办公用房配置标准规定,按规定对处、科级干部办公用房加以整改落实。

(二)结合合格评估抓整改。

一是对照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学院实际,认真分析、查找出目前学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合格的指标,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努力方向。二是启动学院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分专业建设规划、实验室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等修订工作。三是专门汇编了《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中的问题汇总》及任务分解书,启动专业自评与学位自评工作,要求各专业和评建工作组及责任部门认真对照评估指标要求自查自评,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写出自评报告,形成整改方案。四是针对师资不足的问题,2015年招录引进了36名专任教师,进一步加强了师资队伍建设。

(三)结合风险防控抓整改。

一是开展基础性工作“回头看”,深入排查风险。结合“两个规定”和巡视工作要求,我们积极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深入排查风险。明确查找方法,把握查找重点,严格查找标准,实行风险分级分类管理。

二是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强化风险意识。坚持把廉政风险教育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始终,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以党员领导干部、关键岗位的中层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通过近几年被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廉政风险剖析,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提高抵御风险的自觉性。
  三是突出防控重点,强化关键岗位监督。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廉政风险防控,着力防范基建修缮、大量物品采购、人事任免、财务管理、“三公”经费开支、科研经费开支、招生招聘、教材图书采购、实验中心耗材采购、实鸣司法鉴定中心等方面的廉政风险,实行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成立专项综合监督检查小组制度,积极深化对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办法。

四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过程,根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围绕用人、用权、用钱等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清理整合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2016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近期中央一系列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和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电视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一步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职责,扎实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学院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