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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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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新学期全院升旗仪式的通知

供稿部门: 发布时间:2015-09-24 00:00:00

 

各部门:

 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6周年,根据《国旗法》、《福建警察学院升国旗仪式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好“开学第一课”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学院举行新学期升国旗仪式。

一、时间:2015年9月28日(周一)上午9:40分

二、地点:学院田径场

三、参加对象:全院教职工、全体在校生

四、现场指挥:学工处

五、有关要求:

(一)着装:教职工和老生着夏季短袖警服、戴警帽;新教师、新生着训练服、戴训练帽、扎腰带。

(二)集合:教职工上午9:30分在祖杭馆门口集合,学生9:40下课后迅速到达指定位置集合。

(三)升旗:当听到指挥下达“向国旗敬礼”口令时,院领导和各方队最右侧排头向国旗行举手礼,其他人行注目礼。升旗仪式结束后,各方队按照要求依次带回。

六、有关工作安排:

(一)办公室负责音响。

(二)组织部负责集合教职工队伍(含新教师)。

(三)宣传部负责摄影、撰写和发布新闻稿。

(四)学工处负责国旗班训练、升旗仪式彩排、现场组织、配合办公室搬音响。

宣传部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