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按照学院领导要求,2014年9月,我院成立由膳食科人员和师生代表组成的新一届膳食管理委员会。新一届膳委会在后勤保障处、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根据工作职责,对食堂和超市进行卫生安全常态化检查,受到院领导和师生的肯定。
民以食为天,学院食堂和超市的卫生安全受到师生的普遍关注。为此,膳委会成员放弃个人休息时间,认真履行职责,一丝不苟地对食堂和超市的食品卫生、物价水平、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根据《福建警察学院食堂考核评价指标》,膳委会对食堂和超市的积极作为予以肯定和鼓励,同时也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食品安全和饮食卫生。
膳委会注意收集、反馈师生对食堂和超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反映学院食品工作的最新动态,起到了学校、师生与食堂和超市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为进一步改善师生用餐质量、提高学院食品管理水平提供了保障。